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228.“地上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他得福”表示凡拥有仁爱的人,祂都会拯救。这从“得福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得福”是指被赋予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一切良善,如前所述(981, 1096, 1420, 1422节)。那些被赋予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良善,也就是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(对此,参看2227节)的人,也被赋予永恒的救恩,也就是得救。“地上所有的民族”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,这从“民族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民族”是指良善(1159, 1258-1260, 1416, 1849节)。谁都能清楚看出,“地上所有的民族”不是指全世界所有人,因为他们当中有非常多的人不能得救;只有那些拥有仁爱,也就是获得仁爱生活的人才能得救。
为了不向任何人隐瞒人们死后是如何得救的,下面简单讨论一下。有许多人声称,人因信得救,或用他们的话说,只要他信就行;但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信是什么。有的以为信只是一种思维方式,有的以为信就是承认一些必要的信条,有的以为信是必须接受的整个信之教义,有的以为是其它东西。因此,仅仅在对信的认识上,他们就犯了错,进而在何为使人得救的信上也犯了错。然而,信不是一种纯粹的思维方式,或对某个信条的承认,也不是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知识。没有人会因这些而得救,因为它们无法深深地扎下根来,仅止于思维;而思维不拯救任何人,拯救人的,是此人在世上通过信之知识或认知为自己获得的生活。这生活会保留下来;而与这生活不一致的一切思维都会消亡,甚至化为乌有。在天堂,使人们彼此交往的是他们的生活,而不是与生活毫无关系的思维。与生活无关的思维是虚伪的,并被完全弃绝。
一般来说,生活有两种:一种是地狱的生活,一种是天堂的生活。地狱的生活从自我之爱所发出的一切目的或意图、思维和行为,因而从对邻之恨中获得;而天堂的生活则从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目的或意图、思维和行为中获得。天堂的生活是被称为信的一切所关注,并通过信的一切所获得的生活。由此清楚可知信是什么,即:它是仁爱,因为凡可称作信之教义的,都通向仁爱。仁爱就包含这一切教义,它们都源于仁爱。肉身生活结束后,灵魂就是其爱的样子,或说人的灵魂就反映了他的爱。
1409.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,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,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(665, 920, 1361节)清楚看出来。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,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。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,以及肉体事物(无论从哪个方面说,它们都是感官对象)为死物。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、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,所以每当看见它们,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,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,而不是思想它们。事实上,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,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。对他们来说,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。
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,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,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。在古教会,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,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,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。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,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,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,敬拜它们,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,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。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,该教会始于亚伯兰,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。由此可知,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,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。
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,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,也就是说,亚伯兰、以撒和雅各的行为,以及后来摩西、士师或审判官、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。如前所述(1402节),在圣言中,“亚伯兰”代表主,并因代表主,也代表属天人;“以撒”同样代表主,并由此代表属灵人;“雅各”也代表主,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。
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: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,根本不用考虑,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。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,无论他们是哪种人,都代表主的王权;所有祭司,无论他们是哪种人,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。因此,无论坏人、好人,都能代表主,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,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(665, 1361节),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。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;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,所以可推知,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